秋夜访秋士,先闻水上音。
在凄清冷寂的秋夜拜访借园主人,还未见其人已经听到笛声。
半天凉月色,一笛酒人心。
悠悠笛声在冰凉如水的月色中飘荡,抒发着主人的心情。
响遏碧云近,香传红藕深。
笛声嘹亮,仿佛阻遏了夜空中的碧云,深处的红藕的飘来阵阵幽香,好像笛声也有了香气。
相逢清露下,流影湿衣襟。
与主人在清冷的月光下相逢,久久伫立相对无语,连那衣襟都被被清凉的窗露沾湿了。
秋夜访秋士,先闻水上音。
秋士:指借园主人。
半天凉月色,一笛酒人心。
响遏(è)碧云近,香传红藕深。
响:指声响。遏:指阻止,使停止。
相逢清露下,流影湿衣襟。
全诗四联均写景,无一句议论,无一句抒怀,但却弥漫着凄清的氛围,渗透着悲凉的情思。细细品味,如饮醇酒,回味无穷。
首联“秋夜访秋士,先闻水上音”奠定了全诗的感情基调。 “秋夜”本已凄清冷寂,而所访者又是“秋士”,更暗寓幽怨之意。古人云:“春女怨,秋士悲”。所谓“秋士”即谓暮年不遇者,借园主人当属此类。袁枚自己虽曾步入仕途,任过县令,但因升迁无望等原因,早于七年前辞官,隐居于南京小仓山随园。两人在感情上是相通的,诗人此行“访秋士”即是以此为前提的。当诗人步入借园,首先听到的“水上音”就是笛声。这笛声作为一种听觉意象是全诗的中心意象。它是借园主人心声的流露,感情的寄托。诗在首联引出“水上音”之后,中间两联即集中笔墨对其进行描写。但诗人并没有单纯地去描写笛声,而是以视觉意象“月色”及嗅觉意象“藕香”作为陪衬烘托,使笛声意味更加丰富感人。
颔联“半天凉月色,一笛酒人心”,乃是脍炙人口的名句。“一笛”指笛声,“酒人”指微醺的借园主人,他在借酒消愁之后,还嫌不足,又以笛声抒其情怀。在中国古诗中,笛声基本上都是幽怨悲哀的意象,这首诗中的“笛声”也不例外。“一笛酒人心”抒发的乃是“秋士”不遇的哀愁之心,而描写笛声在冰凉如水的月色中飘荡,仿佛笛声也浸透了清冷的月色,更增添了笛声凄怨的情韵。
笛声感情虽然哀怨,但借园主人吹奏技巧却十分高超,故颈联一转云:“响遏碧云近,香传红藕深。”笛声嘹亮,仿佛阻遏了夜空中的碧云,同时水中飘来了红藕的幽香,与笛声交织往还,好像笛声也具有了香气。作者先闻“水上声”,既产生了感情的共鸣,又陶醉在音乐的享受之中,所以久久伫立,直到笛声结束,才想起要与友人相会。
尾联云:“相逢清露下,流影湿衣襟。”此联乃回应首句,当作者在秋夜听完友人的一曲笛声之后,终于迎来了与“秋士”的相逢之时,但他们却久久的相对无语,身影沉浸在流泻的月光下,显得格外宁静;他们的衣襟被清凉的窗露沾湿了,犹如他们的心灵也被凄清的笛声净化了一般。友人的心声已在笛声中倾诉殆尽,作为知心朋友,作者对此已经领会和理解,无须多问,亦不必多言,两人心灵达到了高度的默契。诗的收束像不尽的笛声的余音一样,让人回味无穷。
这首诗歌的主旨在于表现作者与李晴江作为知音的深厚友谊,诗中却无一语表达此意,只是写自己夜访友人听其“月下吹笛”时的景象与两人相逢时无言的情状,但自有一股感情之泉流注全篇,这也正体现了袁枚“凡作人贵直,而作诗文贵曲”(《随园夜话》)的诗论理念。
斜阳寒草带重门,苔翠盈铺雨后盆。
夕阳照着秋草连接着层层的院门,苔藓青翠长满了雨水淋过的花盆。
玉是精神难比洁,雪为肌骨易销魂。
白玉的品格难比海棠的纯洁,那雪般的肌骨更能陶情醉人。
芳心一点娇无力,倩影三更月有痕。
点点花蕊芳香娇嫩好似不胜风力,夜深明月下还留着她俏丽的影痕。
莫谓缟仙能羽化,多情伴我咏黄昏。
不要说白衣仙女会升天飞去,她正多情地伴我在黄昏中吟咏呢。
参考资料:
1、 玉乃球.红楼梦诗词鉴赏.广州:花城出版社,1999:167-1752、 蔡义江.红楼梦诗词曲赋全解.上海:复旦大学出版社,2007:130-132斜阳寒草带重(chóng)门,苔翠盈铺雨后盆。
寒草:秋草。带:连接。重门:重重院门,指深宅大院。苔翠:青翠的苔色。
玉是精神难比洁,雪为肌骨易销魂。
销魂:使人迷恋陶醉。
芳心一点娇无力,倩影三更月有痕。
倩影:美好的身姿。月有痕:月有影。
莫谓缟(gǎo)仙能羽化,多情伴我咏黄昏。
缟:古时一种白色的丝织品。这里指白衣。以“缟仙”说花,承前“雪为肌骨”来,道家称成仙或飞升叫“羽化”,意思是如同化为飞鸟,可以上天。
参考资料:
1、 玉乃球.红楼梦诗词鉴赏.广州:花城出版社,1999:167-1752、 蔡义江.红楼梦诗词曲赋全解.上海:复旦大学出版社,2007:130-132这首诗首联交待了季节、场景;颔联写海棠之白;颈联写海棠之柔;尾联写海棠与诗人融为一体。贾探春以白海棠自喻,既描绘了白海棠的仙姿,又抒写出自己的超凡脱俗的风范,同时也表达出对于无力扭转家族和个人命运的无奈。全诗节奏明快,气韵生动,感情较为直白,充斥着萧瑟之感。
“斜阳寒草带重门,苔翠盈铺雨后盆。”交待了季节、场景。开头的“斜阳”二字,与诗尾的“黄昏”二字遥相呼应,定下了全篇萧瑟、感伤的基调。“寒草”点明季节是在秋天。
“苔翠盈铺”形容年深月久,生长海棠的花盆表面已经布满了青苔。而一番新雨的洗刷,使景色在焕然一新的同时,又多了几分凄凉,为写海棠之“白”作了铺垫。总的来看,这一联描写由远及近,由大到小,从“斜阳寒草”写到“重门”,再对生长海棠的花盆加以细致描写,虽然没有直接描写海棠,但海棠已经呼之欲出了。同时,这一联也暗示出贾府这个大家族已经日薄西山的命运。
“玉是精神难比洁,雪为肌骨易销魂。”写海棠之白,以白玉、冰雪比喻花的颜色的素白和品格的纯洁。它的精神如玉,但是用玉来形容仍嫌不足,难以比拟其高洁;它的肌骨如雪,使人迷恋陶醉。这其实是探春的自我写照。生长在日趋没落的家族中,探春依然不屈不挠,极想有一番作为。
“芳心一点娇无力,倩影三更月有痕。”用比喻,透过环境,写出花的娇美无力的身姿和月下映出的丽影,写出了海棠之柔。海棠虽然生机勃勃,但是终究娇柔无力,它那下垂的细小花蕊仿佛正在叹息。那美丽的身姿在深夜的月光中,投下心事重重的阴影。这一联暗含着探春的伤感。探春身为女儿之身,无力扭转家族的命运,只能在暗中担忧。
“莫谓缟仙能羽化,多情伴我咏黄昏。”中,是说但得白海棠多情相伴,就不必理会飞升远去的事了,“多情”的海棠与忧患的诗人(贾探春)融为一体。“缟仙”是将海棠形容为白衣仙子,它本有羽化成仙的可能,却不愿离去,而是留下来倍伴在黄昏中吟咏的诗人。探春后来远嫁异乡,虽然生活还算不错,但却难以割断对故乡亲人的牵挂,心中满怀悲苦。这是后话,探春不可能预先知晓。而曹雪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创作《红楼梦》,不断在诗词中暗示人物后来的命运,则具有设置悬念和引导读者的功能。
参考资料:
1、 玉乃球.红楼梦诗词鉴赏.广州:花城出版社,1999:167-175余忆童稚时,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,故时有物外之趣。
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。
余常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蹲其身,使与台齐;定神细视,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虾蟆,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。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
余忆童稚时,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,故时有物外之趣。
我回想小的时候,能够张大眼睛对着太阳,能看清最细微的东西。我看见细小的东西,一定会去仔细地观察它的纹理,因此常有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。
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。
夏天蚊子的叫声像打雷一样,我把它们比作群鹤在空中飞舞,心里这么想,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变成仙鹤了;我抬着头看它们,脖颈都为此而变得僵硬了。我又将几只蚊子留在素帐中,用烟慢慢地喷过去,让它们在烟雾中飞着叫着,我把它当做一幅青云白鹤的景观,果然就像鹤唳云端一样,我为这景象高兴地拍手叫好。
余常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蹲其身,使与台齐;定神细视,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,在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,蹲下身子,使自己和花台相平,聚精会神地观察,把草丛当做树林,把虫子、蚂蚁当做野兽,把土块凸出部分当做山丘,凹陷的部分当做山谷,全神贯注地沉浸在想象之中,心情愉悦自觉是一种满足。
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虾蟆,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。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
有一天,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,蹲下来观察它们,兴趣正浓厚,忽然有个极大的家伙,掀翻山压倒树而来了,原来是一只癞蛤蟆,舌头一吐,两只虫子全被它吃掉了。我那时年纪很小,正看得出神,不禁‘呀’的一声惊叫起来。待到神情安定下来,捉住癞蛤蟆,鞭打了几十下,把它驱赶到别的院子里去了。
参考资料:
1、 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 .九年义务标准教科书·语文·七年级·上册 :人民教育出版社 ,2008年 :20-24 . 余忆童稚时,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,故时有物外之趣。
余:我。忆:回忆,回想。稚:幼小,形容年龄小。张目:张大眼睛。对:面向,对着,朝。明察秋毫:形容视力好。秋毫,指鸟类到了秋天,重新生出来非常纤细的羽毛。后来用来比喻最细微的事物。藐小之物:微小的东西。细:仔细。纹理:花纹和条理。故:所以。物外:这里指超出事物本身。
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(jiāng)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(lì)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。
成:像。私拟:我(把蚊子)比作。拟,比。私,私自于:在。则:那么,就。或:有的。果:果真。项为之强:脖颈为此而变得僵硬了。项,颈,脖颈。为,为此。强,通“僵”,僵硬的意思。素帐:未染色的帐子。徐喷以烟:慢慢地用烟喷。徐,慢慢地。以,用。使:让。而:承接关系,这里可解释为“便”“就”。作:当做。观:景观。唳:鸟鸣。为之:因此。怡然:安适、愉快的样子。然,……的样子。
余常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蹲其身,使与台齐;定神细视,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(hè)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以……为……:把……当作……。林:森林。砾:土块。壑:山沟。怡然自得:安适愉快而又满足的样子。
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(lài)虾(há)蟆,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。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
兴:兴致。庞然大物:体积庞大的东西,极大的东西。盖:承接上文,表示原因。这里有“原来是”的意思。虾蟆:蟾蜍的通称。虾蟆,现写作“蛤蟆”。为:介词,被。方出神:正在出神。方,正。鞭:名词作动词,鞭打。数十:几十。驱:驱赶。之:代词,它指癞蛤蟆。
参考资料:
1、 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 .九年义务标准教科书·语文·七年级·上册 :人民教育出版社 ,2008年 :20-24 .余忆童稚时,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,故时有物外之趣。
夏蚊成雷,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,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;昂首观之,项为之强。又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。
余常于土墙凹凸处,花台小草丛杂处,蹲其身,使与台齐;定神细视,以丛草为林,以虫蚁为兽,以土砾凸者为丘,凹者为壑,神游其中,怡然自得。
一日,见二虫斗草间,观之,兴正浓,忽有庞然大物,拔山倒树而来,盖一癞虾蟆,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觉呀然一惊。神定,捉虾蟆,鞭数十,驱之别院。
全文可分为两部分。第一段为第一部分,总写童年视觉敏锐,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,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。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,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。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、幻想的一段趣事,文字朴素自然,情感真挚,语言生动。
第一部分(第1段),总写童年视觉敏锐,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,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。“能张目对日,明察秋毫”,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,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、天真。“见藐小之物,必细察其纹理”,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,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,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。
第二部分(第2段至篇末),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。
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。“夏蚊成雷”是夸张又是比喻,这里则是“我”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。而把蚊比作鹤,也是蚊子的体形、长足与鹤相像,这是孩子们的联想。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“明察秋毫,见藐小之物,必细‘察其纹理’”,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。“心之所向,则或千或百,果然鹤也”,心里这样想,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,这正是“物外之趣”。而“留蚊于素帐中,徐喷以烟,使之冲烟而飞鸣,作青云白鹤观,果如鹤唳云端,为之怡然称快”,又是“我”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,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。同时也反映了“我”的知识丰富,但活动范围狭小,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“青云白鹤”的实景,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“青云白鹤”的实景。再写“我”观察土墙、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。这里写“我”观察花台草木,“以丛草为林,以虫蚊为兽”神游其中,仍是表现“物外之趣”的。而观虫斗、驱虾蟆的故事,不但紧扣“趣”字,说明“我”观察入神,而且还能表现“我”的真正可爱,天真无邪。
参考资料:
1、 《童趣》赏析.人民教育出版社[引用日期2014-01-29]杨柳千条送马蹄,北来征雁旧南飞。客中谁与换春衣。
在杨柳依依的季节,我骑着骏马远行,春天北来的大雁都是去年去南方过冬的,只身在外,已经换了季节,有谁为我打点行装,替我换上春天的衣裳呢?
终古闲情归落照,一春幽梦逐游丝。信回刚道别多时。
自古以来,闲情逸致只能寄托在落日的余晖上,而我这一春幽梦,追逐着飘荡在空中的蜘蛛丝。刚刚寄走家书,只说自己离家太久。
参考资料:
1、 (清)纳兰性德著.孙红颖解译,纳兰词全鉴:中国纺织出版社,2016.02:第32页杨柳千条送马蹄(tí),北来征雁旧南飞。客中谁与换春衣。
北来征雁:大雁每年春分节令前后从南方北归,以其前一年秋分时节由北南飞.故云北归雁为“旧南飞”春衣:春季穿的衣服,相对冬衣而言。
终古闲情归落照,一春幽(yōu)梦逐游丝。信回刚道别多时。
终古:往昔,自古以来。闲情:悠闲、清闲之情。落照:落日之光。幽梦:隐约的梦境游丝:飘动着的蛛丝。刚道:只说。
参考资料:
1、 (清)纳兰性德著.孙红颖解译,纳兰词全鉴:中国纺织出版社,2016.02:第32页上片从景色入笔,前两句“杨柳干条送马蹄,北来征雁旧南飞”,主要写眼前的景物,千万条柳丝在微风吹拂下摇摇摆摆,好像是在迎送这飞扬的马蹄;去年秋天往南飞的大雁,现在也飞回北方了。“客中谁与换春衣”,既是抒情,也是上片的点睛之笔。自己扈驾在外,没有爱人在身边,又有谁来给自己换春衣。盎然的春意与心中惆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下片进一步借景抒情,“终古闲情归落照,一春幽梦逐游丝”,通过“落照”“游丝”这两个意象,苦闷之情跃然于纸。词人只好把自己的闲情逸致寄托在落日的余晖上。梦境中,竟然隐隐约约追逐飘荡在空中的蜘蛛丝。这是作者对自己常年忙于侍卫职责,在消磨青春时光的扈从出巡中难得自由的慨叹,当然也流露出其对这种生活的厌倦。只能通过自然之景消磨时光。结尾一句“信回刚道别多时”,读来既心酸,又欣慰。心酸的是,纳兰的心真的就像孩子一样,与爱人的一点点离别都会讣他难以承受;欣慰的是,不管纳兰身在何处,心里都牵挂着自己的爱人,尽管分别的时间很短暂,他却觉得已经很漫长了。这样的男子,无论是哪个女子都会为之心动,并愿意为他守候。
全词表达了词人厌于扈从生涯,思念家乡、思念闺中妻子的情怀,不加雕饰,真挚朴素。
参考资料:
1、 中国《金瓶梅》研究会编.金瓶梅研究 第11辑:复旦大学出版社,2015.07:第72页偶检丛纸中,得花瓣一包,纸背细书辛幼安“更能消几番风雨”一阕,乃是京师悯忠寺海棠花,戊辰暮春所戏为也,泫然得句。
人天无据,被侬留得香魂住。如梦如烟,枝上花开又十年!
十年千里,风痕雨点斓斑里。莫怪怜他,身世依然是落花。
人天无据,被侬留得香魂住。如梦如烟,枝上花开又十年!
人心和天意变化无常,没想到自己无意中还保存着十年前的花瓣。迷离恍惚,转眼树上的花开又十年。
十年千里,风痕雨点斓斑里。莫怪怜他,身世依然是落花。
自己十年中往来奔波,受尽了折磨。不要去怜惜花瓣,其实自己的身世,也是和落花一样飘零。
人天无据,被侬(nóng)留得香魂(hún)住。如梦如烟,枝上花开又十年!
丛纸:众多繁杂的纸张。细书:用小楷写成。辛幼安:辛弃疾,字幼安。悯忠寺:即北京法源寺。戊辰:指嘉庆十三年(1808).泫(xuàn)然:流泪的样子。人天无据:指人心天意难以预测。侬:我。香魂:美人之魂,这里指花瓣。如梦如烟:比喻往事像梦幻、云烟一样消逝。
十年千里,风痕雨点斓(lán)斑里。莫怪怜他,身世依然是落花。
千里:指和北京的距离。斓斑:形容色彩的错杂鲜明。怪:甚。怜:怜惜。他:指枯萎的花瓣。
偶检丛纸中,得花瓣一包,纸背细书辛幼安“更能消几番风雨”一阕,乃是京师悯忠寺海棠花,戊辰暮春所戏为也,泫然得句。
人天无据,被侬留得香魂住。如梦如烟,枝上花开又十年!
十年千里,风痕雨点斓斑里。莫怪怜他,身世依然是落花。
首句破空而来,突兀奇警。海棠花花团锦簇,重葩叠簇,占春颜色最风流。可曾几何时,这艳媚烂漫的名花却又在春风中飘摇零落,遭众人碾踏。造化既赋予海棠以幽姿淑态,人们既培育了海棠叶茂枝柔,可为何又偏偏要作践它。真是天意无常,人心难测。“人天无据”虽仅四字,但凝聚了词人万般感慨,回荡着一腔不平之气.其情其理是经回转激荡之后喷射而出的,可谓字字千钧,撼人心魄。次句直言惜花之举:把花瓣仔细收集珍藏起来。海棠花初开如胭脂点点,开后渐成缬晕明霞,落时则若宿妆淡粉。以“香魂”言之,颇有赞美海棠花零落仍不失娇妍,继续美化人间的高贵品格之意。三、四两句感时叹花。时光流逝,迷离恍惚之中,京都悯忠寺的海棠花开花落又过去了十年。这里词人以想象之中的悯忠寺海棠花开十度,而委婉道出自己收藏花瓣已经十年。名花有几个十年,但人生又有几个十年呢。盛况难再,年华易逝。字里行间又隐约地透露出身世之伤感。
过片顶接歇拍,从时间、空间上翻进一层,渲染惜花之情。十年了,尽管与北京相隔千里,但惜花之心依然未变,一直悬念着寺中的海棠。在词人的想象中,这狼藉满地的落红,定然带有被风雨摧残的痕迹。两句既言花,又自比,是词人为求功名、谋稻粱而颠沛奔波之状况的隐喻。结拍两句由花及人,总束全篇,点明题旨,直接表达了惜花之真情、隐情,不要怪我如此爱花惜花,我的身世也和落花一样。十年前如此,十年后依然如此。这两句充满了词人的酸楚之泪,凝聚了其十七至二十七岁人生的不幸遭遇。词人饱学多才,极欲尽早用世,但十年奋斗,得到的却是打击和磨难。光阴东流,才华虚掷,功名无期。名花如此,世道人生之艰难亦如此。词人这种同命相怜何必分人花的感叹,直贯全词。因此,写花,实质上也是自咏。其涕泪横流之伤感,除了“身世”之叹,还深刻地反映出更深层次上的时代的悲哀。这也许就是在苏轼、陆游等写下咏海棠的诸多名篇之后,龚自珍这首小令依然不失其魅力,而被人们长久传诵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参考资料:
1、 陆国斌,钟振振.《历代小令词精华》.长沙:岳麓书社,1993:843-844